“堅持綠色發展”理論研討會發言摘編
持之以恒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劉演昌
長汀縣地處福建省西部山區,曾經是我國南方紅壤區水土流失最嚴重的地區之一。經過幾十年的努力,長汀縣水土流失治理成效顯著、生態環境明顯改善,逐步走出了一條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的新路子。
堅持不懈治理水土流失。歷史上,長汀縣缺煤少電,砍伐樹木作為薪柴現象普遍,生態環境遭到破壞,特別是水土流失嚴重。改革開放后,長汀縣投入大量人力財力物力,持之以恒推進水土流失治理。從1983年開始就在實踐中不斷總結水土保持的經驗教訓,努力提高水土流失治理規范化、科學化水平。黨的十八大以來,積極推進水土流失治理與生態文明建設有機結合。經過長期努力,長汀縣水土流失率從1985年的31.5%下降到2015年的8.52%,森林覆蓋率從1986年的59.8%上升到2015年的79.8%。在這個過程中,廣大干部群眾深刻認識到,生態環境是民生、是根基,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撐。
以產業轉型助力綠色發展。近年來,長汀縣堅持將生態文明建設與產業轉型深度融合,積極推動綠色發展。一是推進生態環保一體化。針對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修復與建設、產業轉型升級五個重點領域,實行生態環境規劃、環保設施建設、環境監測布局、環保產業發展一體謀劃、一體推進。二是推進生態建設產業化。以汀江生態經濟走廊建設為抓手,大力發展生態農業和生態旅游。推進綠色金融體系建設,形成了以林權直接抵押貸款的金融服務新模式。三是促進產業發展生態化。改變不合理的產業結構和資源利用方式,引進低耗能、低排放產業,推動形成以機械電子、農副產品加工等為主導的節能產業發展模式。在此基礎上,轉移水土流失地區的人口,減輕生態環境脆弱區的承載壓力。
以機制創新加快生態文明建設。以《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為引領,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一是完善保障制度。出臺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制度,鞏固生態文明建設成果,實現從水土流失治理到生態文明建設的躍升。二是強化制度執行。建立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一崗雙責”的工作推進機制,構建生態環境保護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特別是針對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明確責任歸屬和具體要求。嚴格落實企業環保主體責任,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三是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支持綠色信貸發放,探索建立綠色信貸扶持機制。積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大力發展農林特色優勢產業和現代物流、文化創意等生產性服務業。
(作者為中共福建省長汀縣委常委)
建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
孔凡斌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需要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用制度促進綠色發展、保護生態環境。
我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主要內容。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主要包括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和后果嚴懲三個方面。從源頭嚴防到過程嚴管再到后果嚴懲的全過程,體現了建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方向和任務。建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重點任務,是建立健全體現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領導干部政績考評制度。建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當務之急,是實施主體功能區制度,更好保護禁止和限制開發區域的生態環境;實施生態補償制度,讓保護生態環境者獲得相應回報,運用好行政手段和市場手段保護生態環境。
建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進展。這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制度體系不斷完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后,中央相繼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等生態文明體制“1+N”改革方案,構建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保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框架。二是中央層面試點和督查工作全面展開。通過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試點,逐步明確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范圍、責任主體、索賠主體和賠償途徑;通過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試點,為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奠定了基礎;等等。三是地方實踐取得積極進展。比如,流域生態補償制度有了新突破,“河長制”取得實效。“河長制”是從河流水質改善領導督辦制、環保問責制衍生出來的水污染治理制度,有利于在較長時期內保持河清水潔、岸綠魚游的良好河流生態環境。
努力克服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面臨的困難。一是整體風險和挑戰。由于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涵蓋多個領域、涉及諸多部門和利益主體,整合難度較高,耦合關系和制度實施比較復雜,面臨的風險和挑戰較多,可以預期到的風險包括可能會降低經濟增長速度、引起生活成本上升等。二是建立和實施主體功能區制度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目前,主體功能區規劃只是在重點生態功能區落實了,在其他功能區還沒有真正落地,而且圍繞規劃落實的制度尚未建立起來。同時,一些地區政績考核“指揮棒”還沒有轉變過來,規劃之間銜接不順暢以及生態補償機制欠缺等也影響著規劃的落實程度和效果。三是建立和實施生態補償制度還有大量工作要做。加快建立全國性的生態補償制度,需要尊重地方主體地位,完善績效監測技術和管理體系,健全森林、流域和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堅持以資金補償為主,盡快實施主體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制度。
(作者為江西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
編輯:lian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