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參與城市建設 以人為本終能實現盈利
按市場規律運作的資本,都可以算社會資本
如是,新型城鎮化帶來的巨大機遇,隨著人的流向,在大大小小的城市中涌動。以往,社會資本或受限于國家政策,或受限于自身規模,能進入的建設領域有限,但在PPP興起后,無論是領域還是規模,社會資本都找到了新的突破口。
僅2015年一年,財政部就推出“國家級”PPP項目236個,總投資近8400億元;國家發展改革委則于2015年5月推出了PPP項目專欄,匯總了各類項目信息,還貼心地提供了PPP項目案例,涉及領域從交通、水利、環保到醫療、教育、養老,廣闊天地大有可為。
值得注意的是,與一般意義上理解的社會資本有所不同,參與國內各類PPP項目的社會資本中,除了民營企業,還有不少國有企業的身影。
正在建設中的汕頭中信濱海新城項目,參與者就是擁有國企背景的中信集團。據悉,該項目是一個綜合性城市開發運營項目,包括土地一級開發、城市級基礎設施、公建配套和城市產業投資等一系列資源的整合,是中信集團與汕頭市人民政府通過戰略合作聯袂打造的廣東省新型城鎮化標桿項目,以超500億元的總投資,旨在打造一座融合文化交流、都市娛樂、休閑養老、商務旅游的綜合性國際生態濱海新城。
同樣,在銀川水務PPP項目中,社會資本方同樣是外來國企——中鐵一局和天津創業環保。2009年底,中鐵一局與天津創業環保聯合體中標銀川自來水公司股權轉讓與增資項目,并獲得增資重組后新公司49%的產權。運營至今,銀川中鐵水務集團這家新的合資公司一方面盤活了存量資產,實現了國有資產增值,另一方面,企業的自我投資能力、供水服務能力和內部管控流程均得到優化。以供水服務能力為例,2011年-2013年,日均供水量分別較上一年增長11.5%、5.2%和10.9%。
中信地產副總裁、粵東城市運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林竹表示:“對于國內PPP項目中社會資本的理解,我認為,只要按照市場規律來運作的資本,不管是國有資本還是私有資本,都可以叫做社會資本。”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擴充后的社會資本定義,在吸引越來越多國企、央企參與的同時,在吸引民企方面還顯得有些后繼乏力。近年來已接手百余個PPP項目的大岳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金永祥,印象中只有浙江某地的一個規模不大的項目有民營企業參與;而按照國中水務常務副總裁周建和的估計,目前全國開展的PPP項目中,只有不到5%的“社會資本”來自名副其實的民營企業。項目周期長、綜合要求高、地方政府信用透支等因素都使得PPP項目在民企遇冷。如何提高民企積極性,使PPP回歸原初,亦是一個難題。
PPP項目中的以人為本
中信的PPP項目,非常強調“城市運營”的理念,其目標是打造產業、生態、交通、文化和人居五位一體系統工程。簡而言之,城市不只有高樓大廈,還要有好的人居環境、高質量的公共產品。因此,在其廣東的PPP項目中,既有投資60億元的海灣隧道這樣的城市級基礎設施,也有幼兒園、小學、城市商店、體育產業等各類配套。“這些配套中有不掙錢的,但我們最終通過市場方式平衡掉了,替政府用市場方式把公共產品做好。”林竹說。
實際上,比起基礎設施,公共服務更能直接地體現新型城鎮化強調的“以人為本”。但也恰恰因為其偏公益的屬性,拿到市場上乏人問津。有媒體記者調查發現,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PPP專欄內標注為公共服務的PPP項目倍受冷遇,有一些甚至已處于擱置狀態。
此前,中國財政學會PPP研究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孫潔在接受中國經濟導報記者采訪時指出,比起其他領域的PPP項目,公共服務類PPP項目更注重將前期基礎設施建設和后續提供公共服務結合起來。也就是說,對后期運營管理的要求更高。業內在處理此類PPP項目時,往往同中信一樣,選擇與其他項目打包,在整體上平衡收益。不過,正因為存在諸多打包條件,性價比往往較差、風險較高。
然而,“以人為本”和“收益回報”之間真的只有矛盾嗎?其實不然。很多人將PPP看成一種融資方式,而資本必然要求回報,因此一眼能夠看到回報的基礎設施類項目就更受青睞。但PPP其實也是一種管理方式,而管理的內涵就要豐富得多,提升的途徑也更為多元化。
效率是最為常見的成果。孫潔舉了這樣一個例子:世界銀行在2013年的一個總結報告中提出,上世紀90年代以來,人們認為將私營部門引入到水務領域,私營部門發揮的最大優勢是融資能力。時間表明,這是錯誤觀點,私營部門在水務領域里發揮的最大作用是提高了效率和供水的質量——而質量的提升,其實就是一種“以人為本”。
提倡城市運營的中信,行使的也是管理理念。如林竹所言,建設教育、醫療、文化等大量配套,已經遠遠超出了一個常規地產開發公司所為。管理的過程中,可以有更多體現以人為本的設計,從長遠來看,社會資本方也將因此得到更高收益。“這種背景下,社會資本方能獲取回報,不是決定于政府給它多少,而是決定于回報的質量,決定于未來管理的運營能力。”孫潔說。
編輯:wang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