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偉達:臺灣濕地規劃、營造與濕地保育法策略研析
我用很短的時間談一下濕地保育法的情況,對土地建管,環境保護,資源利用起到很重要的關系。去年山東舉辦濕地文化節,我把這個法規推給大會做了參考。跟國土計劃,區域計劃,公園計劃起到連接作用。在臺灣的話,因為住宅區,工業區,商業區特別的多,綠地空間相對來講比較少,而且濕地一般人都不重視,所以給濕地一些空間非常重要。我們依據原來劃設的76個重要濕地再進行擴張。
有濕地法和海岸法,海岸法到現在還沒有通過,爭議最多的是魚群問題,所以漁民不希望被管制。但是濕地法是比較彈性的法律,是柔性的法律,鼓勵漁民捕撈,但是不要把魚撈完,進行護育的工作。這里有一個架構,從劃定,規劃,利用管理,基金,法則,跟罰制,進行生態多樣性保育和濕地的劃設。
這邊是主要的架構。這個架構談的最多就是回避沖擊減輕跟生態補償。生態補償仿照中國大陸這邊退耕還濕的作用,有一些完全應該還給濕地,補償當地的農民進行生態復育和恢復的作用。也談到了管理,濕地要進行評價評估。
回避減輕補償機制也需要經過審查,而且很注重民眾的參與,老百姓一定要表達他的意見,不能是政府說做就做,讓老百姓充分表達意見之后,跟地方的NGO做談話協調。如果通過之后就開始進行補償,緩解和回避。這是立法程序我就不再多闡釋了,有一些征詢意見,法規審查跟法律公布的階段。
2013年濕地保護法已經通過了。希望通過對生態功能,生態結構,生態過程補償的方式,可以大規?;謴蜐竦亍Rc就是確保居民的權益,讓濕地進行可持續的發展。我們剛才強調的,它里面的補償一定要做生態的調查,定期檢查,有不好的事情要定期進行限期改善。
最后做一個結論,我們希望這里面的調查跟巡守,復育,恢復跟環境教育能起到一個很長的聯系,通過護育、保育、教育能讓濕地更好的發展。
這就是我個人不成熟的意見,跟各位分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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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jiaoli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