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宮"大遺址"保護新模式引熱議
位于西安市北面的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自2010年開園以來,備受外界關注。遺址保護、棚戶區改造、主題公園建設、商業地產開發……在多種因素的影響下,關于大明宮開創的全新“大遺址”保護模式究竟是一種有益的嘗試,還是對歷史文物資源的破壞,至今無法定論。在巨大的爭議中,這一新模式正艱難地突破可持續發展之困。
多重元素下的新模式
大明宮建于唐貞觀八年,這座面積約3.2平方公里的皇宮,是北京故宮的4倍大,是唐代也是世界歷史上最宏偉的宮殿建筑群之一。盡管其毀于唐代末年的大火,遺址卻沉積下來。1961年,大明宮遺址被列為我國第一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07年,西安市決定實施大明宮遺址區保護改造項目。2010年10月,占地3.5平方公里的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建成開放,總投資達120億元。在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中,寬闊的草坪與土黃色的復原宮門相交織,其中標志性的御道廣場南北長達600米,東西寬達400米,游客在其間散步,就能感受到一種恢宏的氣象。
這里之前原本是西安一片有名的棚戶區,搬遷近10萬人,5個城中村,80多家企事業單位。僅搬遷安置費用就達到90億元。“從遺址區拆遷出去后,老百姓的生活出現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過去的棚戶區上了樓,用上了有線電視、網絡、自來水、廁所。
而且,他們中間很多人就被安置在遺址周邊。遺址公園環境的變化,給他們提供了大花園式的享受以及就業崗位。”西安曲江大明宮遺址區文物局局長吳春告訴半月談記者。
按照規劃,除在城北建設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對遺址公園內的棚戶區進行拆遷和安置外,整個遺址區還以遺址公園為核心,在19.16平方公里的范圍內進行相關產業的聯動開發,包括建設商業圈、文化旅游區和中央居住區等多個項目。萬科、萬達、中建等多家房地產商參與到商業地產的開發之中。
大明宮遺址公園絕大多數的建設資金來源于開發商,而遺址公園的建設又能為整個大遺址區帶來土地價值的提升。這一模式被項目建設部門總結為:“規劃景觀環境以提升資源價值”、“調整產業結構以置換人文空間”、“利用經濟發展以反饋文化傳播”。
肯定與質疑并存
事實上,從建設之初開始,圍繞大明宮全新的“大遺址”保護模式的爭論一直沒有平息。
“嚴格地說,我覺得這不是一種遺址保護,就是地產開發。大部分的用地都被用作商業開發了,遺址公園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其次,路面的覆蓋和地下博物館的建設肯定會對遺址本身造成傷害。”
陜西省一位文物專家表示,“在遺址區內,文化延伸不到位,文化展示不夠,游客難以充分領略唐大明宮的樣貌、氛圍;同時,遺址原貌也難以看到。這說白了是對文物資源的一種掠奪,是一種資源開發型的文化生產,就像挖石油和挖煤一樣,現在就是這種模式。”
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國家文物局原顧問謝辰生指出,遺址公園的一切設施和活動要服從和服務于保護遺址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而不是根據花園的要求改造遺址。“這是一條基本原則,做不到這一點,就不要建考古遺址公園。”
對此,西北大學教授朱玉槐則有另一番認識。他認為,隨著城市的發展,大明宮所在區域已經成為城市的核心區,如果一直存在一大片棚戶區也有損城市形象。因此,進行適當的改造開發也是一種必然的選擇。
吳春表示,目前的保護方式也是出于多方面的考慮,是保護與開發很好的結合。因為大明宮是考古遺存,不像故宮,故宮給人更多的是視覺上的沖擊,感官上就能體驗到建筑風格、布局等。
大明宮的文物價值主要在地下,地面上只留下了部分的夯土遺存。要讓游客更多、更深層次地了解遺址,需要靠文化詮釋的手段。而開發絕不是指在園區內遺址上的開發,而是遺址公園以外區域的開發。
她說,目前整個保護新模式不足的地方是文化詮釋的手段還有待豐富,而這也是由遺址公園的特性決定的。怎樣讓宮廷文化、盛唐文化體現得更充分、詮釋得更到位,目前還在探索,這也是國內大遺址地區共同的難題。
編輯:da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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