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價人資格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資質:園林綠化三級(不含暫定)及以上資質。 3.項目經理:擬派往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必須具有市政專業三級或二級建造師及其以上資質。 4.業績:報價人須具有近3年來承擔過類似工程。 三、報價人必須依次提交的報價資料內容,否則,將不予評審。 1.報價授權書(格式見附件)原件 2. 經年檢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和項目經理及五大員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報價時須攜帶原件備查); 3.報價函、報價書及報價清單(要求加蓋造價專用章) 4.施工方案、施工工期、施工質量、保證措施及施工人員安排、勞動力計劃安排、擬投入設備和機械等(須有針對性) 5. 業績:報價人須具有近3年來承擔過類似工程,且合同價款不少于30萬的類似工程業績,不少于2個(以合同復印件形式反映, 開標時須攜帶原件備查) 6.詢價文件要求和報價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說明和資料(包括企業資信、榮譽等) 7.報價時授權人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備查。 四、報價保證金辦理方式 1.參加報價的報價人應在報價開始之前,提交規定金額的報價保證金(金額要求見報價前須知附表),作為報價的一部分。報價保證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種形式: (1)異地電匯(應提交加蓋銀行轉訖章的回單)。 (2)本地轉帳(應提交加蓋銀行轉訖章的回單)。 (3)誠信保證金(應提交誠信保證金繳納憑證)。 (4)現金解款至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財務管理中心政府采購專戶(應提交現金解款單)。 2.報價人在報價之前,憑相關銀行憑證原件到采購中心確認保證金到帳情況,并辦理保證金收據手續,采購中心工作人員憑開具的收據或誠信保證金繳納證書復印件接收標書(為了確保政府采購中心在報價之前能夠收到報價保證金,請報價人提前辦理繳納手續)。 注:采購中心不接受以現金及匯票形式提交的報價保證金;報價保證金繳納單位名稱須與報價單位名稱一致。 3.對未按要求提交報價保證金的報價文件,采購中心將予以拒絕。 4.下列任何情況發生時,報價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報價人在報價文件規定的報價有效期內撤回報價,同時禁止半年內參加合經區采購中心任何招標活動。 (2)成交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 (a)根據規定簽訂合同 (b)根據規定提供履約保證金 (3)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